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吳鳳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99 年 03 月 10 日系務會議訂定99 年 07 月 19 日行政會議修正; 99 年 08 月 01 日正式實施一、宗旨: 吳鳳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提升校外實習課程教學品質及學生修習校外實習課程權益, 特依「吳鳳科技大學校外實習課程設置要點」訂定「吳鳳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校外實習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以積極推動學生校外實務實習提升學生產業技術能力。二、校外實習課程學分校外實習課程為電機系選修課程, 本系學生得於規定期間於同一實習機構完成所規定之實習時數, 並經考核成績及格, 可取得校外實習學分。學生實習課程型態如下: ( 一) 暑期課程: 於暑期開設二學分以上之校外實習課程, 且須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八週, 並不得低於三百二十小時為原則, 並訂定定期返校之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 二) 學期課程: 開設九學分以上, 至少為期四、 五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 修讀實習課程期間, 除依本校訂定定期返校之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外, 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 三) 學年課程: 開設十八學分以上, 至少為期九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 修讀實習課程期間, 除依本校訂定定期返校之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外, 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 四) 短期課程: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學期間連續在同一機構實習, 校外實習課程成績經核評及格者, 實習八十小時以上計算一學分, 每門課程至多採計一學分。( 五) 海外實習課程: 甲、 實習機構應經學校評估合格, 且實習工作性質與就讀系科相關。乙、 以於學期、 學年開設之課程為限。 丙、 實習地點為大陸地區以外之境外地區。丁、 參與學生應通過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如有特别原因不克完成規定實習時數, 應填妥「學生校外實習適應輔導表」( 附件一) 並經校外實習課程任課教師輔導後, 視個案採取補救措施; 學生逾時反映或處理延誤者, 視同未完成實習。三、校外實習分工事項(一)為推動產業實務實習工作, 由本系遴選優良電機產業相關業者, 提供學生實習名額, 並經本系審核通過。(二)本系負責聯繫協調實習相關事項及安排分發學生實習單位, 並指派輔導老師負責指導學生專業實務實習。(三)實習單位負責實習學生工作項目之規劃、 安排、 分配、 報到、 訓練及輔導。(四)實習單位安排工作項目應以學生之健康與安全無憂慮為原則。(五)本校與實習單位雙方得協議簽訂學生校外實習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