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林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规定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林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管理, 法律规范考勤和请假审批程序,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1995〕174 号令, 指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 考勤第二条 考勤内容: 迟到、 早退、 擅离、 旷工第三条 考勤要求( 一) 迟到: 在规定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 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除外)
( 二) 早退: 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除外)
( 三) 擅离: 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除外)
( 四) 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考勤
1、 迟到、 早退或擅离超过 2 小时; 2、 未请假, 或虽请假但领导未批准, 离开工作岗位期间; 3、 逾假未归, 又未办理续假手续期间; 4、 因工负伤按规定休假期满, 仍不上班期间; 5、 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分配, 有岗不上期间; 6、 虚报请假原因, 骗取、 伪造、 涂改病、 伤假证明休息期间; 7、 借病、 事等各种借口, 在外干私活, 猎取酬劳期间
第四条 考勤须知( 一) 一个月内迟到、 早退、 擅离 1 次扣 50 元、 两次扣 150 元、 3次扣 300 元, 4 次以上( 含 4 次) 按旷工论处, 每迟到 2 次相当于旷工 1 天
员工因特别气候或班车行驶途中发生特别情况而不能准时上班的, 不作迟到处理; 常常无故迟到早退、 擅离者, 公司按规定作出警告、 记过、 罚款或辞退处理
( 二) 一个月内, 矿工 1 天扣发当月工资底薪+岗位工资的 20%; 矿工 2天扣发当月工资底薪+岗位工资 50%; 矿工 3 天扣发当月工资底薪+岗位工资100%; 矿工 4 天( 含 4 天) 以上, 每增加 1 天, 加扣月考核工资和年终兑现奖各 10%; 连续旷工 15 天, 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