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培训讲义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订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 ] 102 号)的要求,法律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讨论,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4.绿化工程;5.园林附属工程;6.工程质量验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2 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4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本法律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法律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10 号,邮政编码:300381)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目次1 总则2 术语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施工准备4 绿化工程 4.1 栽植基础 4.2 栽植穴、槽的挖掘 4.3 植物材料 4.4 苗木运输和假植 4.5 苗木修剪 4.6 树木栽植 4.7 大树移植 4.8 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 4.9 花卉栽植 4.10 水湿生植物栽植 4.11 竹类栽植 4.12 设施空间绿化 4.13 坡面绿化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14 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 4.15 施工期的植物养护5 园林附属工程 5.1 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 5.2 假山、叠石、置石工程 5.3 园林理水工程 5.4 园林设施安装工程6 工程质量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质量验收 6.3 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 A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 B 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附录 C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5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