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建心理协会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建心理协会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以惠人之心惠己,以责己之心责人”的宗旨
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称学生干部,是指依规定履行公职,纳入协会编制,在协会行使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包括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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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协干部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制度
制度对协会干部中领导成 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协会干部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 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协会干部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 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协会干部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七条 协会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籍(城建学部)的在读本科、专科学生;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遵守学生会章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制度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协会干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学生会章程和有关学生会管理的规定;(二)根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仔细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监督;(四)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规定作出的决定和命令;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保守学生会的秘密和工作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