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邑县旅游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大邑县旅游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广阔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旅游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度为仔细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集体管的局面,实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确保所辖范围内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旅游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安全例会制度1、我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间定为每季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末或下季度初,参加人员为分管领导、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会议主要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讨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2、对于交通安全,每年在“五一”和“国庆”两个黄金周之前召开专 题 会 议 , 如 有 紧 急 情 况 及 时 召 开 会 议 。所 有 会 议 均 要 作 好 记 录 , 必 要 时 形 成 会 议 纪 要 。 三、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迅速、准确、全面地掌握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处理重特大事故,及时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县安委办报告: (1)人员死亡、失踪事故;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 2 ) 死 亡 人 员 超 过 3 人 ( 含 3 人 ) 的 重 大 事 故 ; ( 3 ) 估 量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达 5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事 故 ; ( 4 ) 遇 险 人 员 超 过 10 人 ( 含 10 人 ) 的 重 特 大 事 故 ;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 四、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 对全县旅游行业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增强检查的实际效果,一般采纳不事先通知的形式进行暗访检查,对存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对现场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要作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当事人在检查表和检查记录上签字,并承诺整改时间和效果。检查人员负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