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照检查表企业名称:检查(自查)时间:2018年1月15日检查人员:序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方法违法条款处罚依据检查(自查)结果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检查证书及有效期《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证书合格,主要负责人证书到期,已报名复训,等兴安开班。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检查证书及有效期(按期复审);与岗位设置情况、应持证人数进行比对《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有特种设备作业证,叉车证。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查阅评价报告关于“个人可接受风险、社会可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符合1受风险”情况的评价,参考评价报告对企业周边安全环境的评价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现场查看自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查阅评价报告对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描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液位控制系统,液位报警器。符合。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查阅评价报告对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描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构成重大危险源。6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现场查看;查阅评价报告中对于“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评价《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第6.3.16《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无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现场查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