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坚实而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从事化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和教学的高层次人才
基本要求是: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学科的进展、动向和发展前沿;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备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具有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和论文写作能力;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运用网络技术获取信息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化学课程与教学论三、学习年限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一般为三年
课程学习时间和毕业(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原则上各占一半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对于完不成学业,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
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须自筹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学分不少于37分(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各1学分;学术报告和科研成果各1学分),具体课程结构及学分配置如下: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共4学分;第一外国语和专业外语,2门,必修,共4学分;学位基础课,2门,必修,6学分;学位专业课,3门,每门3学分,共9学分;非学位专业选修课,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6学分;非学位公共选修课,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非学位跨专业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