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海则滩九年制学校老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进展的需要, 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 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 充分调动和发挥老师积极性和制造性, 提高老师素养, 优化老师队伍, 强化岗位责任制, 根据靖边县教育局《靖边县老师绩效工资提高 10%部分考核分配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 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制造性, 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 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 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 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 扎实工作, 开拓进取, 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 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促进我校的管理制度化、 法律规范化、 科学化
二、 基本原则1、 坚持”不劳不得, 多劳多得, 优绩优酬”的原则
2、 坚持”公正、 公平、 公开”的原则
3、 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 考核对象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四、 考核办法我校老师绩效考核拟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 一) 考勤( 约 10%) 1、 请假程序 凡本校教职工因事, 因病或因离岗, 需事先自行与其它老师协商确定代课老师及代班主任并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 由代课老师及代班主任确认签字后, 经有关领导批准, 请假人将请假条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请假人因事不能按时返岗者, 应在假满前向有关领导履行续假手续, 否则视为旷工
无特别原因, 一律不准补假, 假满到岗时, 要在教务处销假, 否则, 以旷工对待
2、 批准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的假由教务处( 后勤人员由总务处) 主任批准
二至七天的假由校长批准, 七天以上的假由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批准
凡校委会成员出差或请假, 全部由校长批准, 校长请假由上级主管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