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考试题库一、填空题1、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2、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安全规定。3、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4、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5、当过道中存在高度低于 2m 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油水、泥污等,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6、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7、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 1050mm 高的栏杆和不低于 100 mm 高的脚部护板。离地高度高于 20m 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应低于1200mm。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并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 1000mm 或 1050mm 的栏杆可不作改动。8、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9、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10、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防护装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以及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消防设施和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严禁放置杂物妨碍消防设施、工具的使用。11、在高温场所工作时,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对温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必须增加通风设备。12、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使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13、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并沿两侧一定长度上涂以防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14、在高温场所工作时,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