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
(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中心项目办事制度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 5 类
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