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组建方案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 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组建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17 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进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 〕62 号)的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信用宁夏”,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奠定实现跨越式进展的社会信用基础,结合实际,拟组建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信用促进会)一、性质信用促进会是由自治区建设”信用宁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主管、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法人。二、业务范围(一)负责宁夏诚信网的维护,开展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等工作,建立高效、快捷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宁夏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查询系统”。(二)讨论和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和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信用标准和管理法律规范,开展信用评估认证等活动。(三)监督、检查、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推动信用服务业的进展,培育、法律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四)开展信用咨询、信用培训等活动,为会员项目合作、融资、商贸等经济活动提供信用支持。(五)开展社会信用状况调研,加强与各地同行业组织的横向联系,借鉴外省区信用建设的工作经验,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六)指导区内各专业社会团体开展信用建设活动,发挥信用促进会连结、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定期举办信用论坛、行业信用3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研讨会等活动。(七)承办其它事项。三、发起人拟选择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重点企业 50 家为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发起人。四、人员配置聘请自治区已退休领导担任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聘请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协会领导担任顾问委员;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中介机构有关专家担任专家委员;从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重点企业负责人中选出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等专职工作人员全员聘用。以后陆续进展会员。 4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