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海县技工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海县技工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含考勤结果与奖金挂钩办法) 教职工考勤是学校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是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一个组成部分, 也是教职工分配津贴、 补贴、 奖金及福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提高工作效率, 保障教职工劳动合法权益, 适应教学、 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根据国家、 宁波市和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 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订如下考勤制度: 一、 上下班制度: 1、 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工作制度
上下班时间按作息时间执行
2、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 不得无故迟到、 早退
3、 值周老师、 值勤班班主任、 值日干部的上下班时间根据《值周制度》执行
4、 图书阅览室、 仓库人员的上下班时间按各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考勤组的考勤员每月向校办上报考勤记录
5、 年满 55 周岁的男教职工和年满 50 周岁的女教职工, 由于身体健康原因, 经本人申请, 校长同意, 上下班时间可适当照顾
二、 请假、 销假规定: 1、 教职工因病( 事) 请假, 必须本人事先到所属处室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事后必须及时销假
如遇急病( 事) 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 事后及时补假、 销假
无正当理由不出勤的, 视作旷工
2、 当天有课的老师原则上不准请假
3、 老师凡上课时间请假, 均需先报教务处审批, 凡请假影响上课的, 其调课、 代课均由教务部门安排, 不能服从安排的, 不予批假
4、 担任班主任的老师需要请假时, 应先得到政教处的许可, 之后再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5、 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因病( 事) 外出, 须到所属处室主任处请假, 填写外出申请单, 回校后及时销假
外出一次达二小时以上的作半天事假处理, 未请假的作旷工处理
6、 请病假须凭医院证明
病( 事) 假 1 天以内的由所属处室主任批准, 2 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