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质量记录管理实施细则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质量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工区质量记录管理实行责任管理制度, 各部门和人员要各负其责, 相互配合, 建立有效传递机制, 保证质量记录的可追溯性, 一次达标、 一次归档
第二条: 本工区质量记录相关部门包括工程部、 安质部、 试验室、 保障部、 测量队
涉技术员、 材料员、 试验员、 质检员、 测量员等人员
第三条: 工区质量记录主要包括各种施工记录、 检验批( 检查证) 、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试验检测记录及试验报告、 工程日志、 技术交底记录、 测量成果及放样记录、 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 质量证明文件和材质证明等
第四条: 质量记录负责人遇工作调动请假等因素时, 务必与交接人交代清楚, 填写交接记录表, 造成质量记录不连续不真实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给予处罚
第五条: 工程质量记录工作坚持现场签认、 当天记录的原则, 紧跟工程进度, 禁止事后补签和写回忆录
第六条: 质量记录各相关人员和部门之间应建立书面往来记录, 并签字认可, 做到相互监督, 共同进步
试验人员有权对无出厂合格证、 材质证明和质量证明文件或生产许可证的材料不进行试验, 现场技术人员有权拒绝使用无相关质量信息( 试验报告、 编号等) 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资料员有权不收取不合格的质量记录
各相关人员在遇到以上问题时应及时的与相关部门和领导沟通, 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八条: 各种质量记录的内容必须具有可追溯性
第九条: 我工区质量记录管理实行奖优罚劣制度
第二章 质量记录责任制第一条: 技术人员主要负责自己管辖内工程质量记录填写和管理工作, 从材料员、 试验员那里分别索取原材料的分发、 各种试验资料的信息, 填入相应的记录中, 保证其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试验员主要负责各种原材料、 性能指标检测试验报告的填写、 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