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依据、,以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两部分
人员经费包括政府预算收支"目"级科目中的"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包括政府预算收支"目"级科目中的"公用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范围的支出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进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五条 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优先保障的原则
预算安排首先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单位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
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定员定额是测算和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和方法 第六条 定额标准的内容是定员和定额
定员是指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核定的人员配置标准
定额是指市财政局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状况,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测算标准
第七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一)以公平为前提,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水平
(二)量力而行,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三)定额标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