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细则为了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进一步法律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素养,树立人民老师的光辉形象,促进塔营子学校又好又快进展
根据教育中心关于端正教育行风的要求,根据《老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塔营子学校师德师风实施细则》
从本学期开始实施
一、 师德师风建设实施领导小组:组 长:黄蕴慧副组长:丁庆忠 陈万儒 组 员:校务会成员(分校成立相应的组织)二、 师德师风实施办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① 师德师风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
② 实行老师自评、小组互评、学生评价、家长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评权重、小组互评权重、学生评价权重、家长评价权重分别是 0
③ 以优秀记 100 分,合格记 80 分,不合格记 40 分计算,各项平均分权重后相加:90 分以上为优秀, [75—90)分以上为合格,75 分以下为不合格
④ 设立“师德师风投诉箱”和投诉电话、投诉邮箱
学校办公室电话:8345113三、 考核结果的使用:⑴ 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晋档、职称评定、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⑵ 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教职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方可享受第一项中所规定的内容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⑶ 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当年度不得晋升工资,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停发或扣除有关津、补贴
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一、为人师表、文明从教
1、关爱尊重学生
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不准讽刺、挖苦、侮辱、损害、卑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请学生代改作业和代批考卷,不得用加重作业量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