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页 /共14页王道的重建:格物致知义解
颜元称: “格物之格,王门训正,朱门训至,汉儒以来,似皆未稳
元谓当如史书 ’手格猛兽 ’之格 ”,’于格杀之 ’之格,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
” [i]或许受明魏校《大学指归》启发,钱穆先生的《大学格物新解》引入同属《礼记》之《乐记》及其所蕴含的思维、意义相与发明,并将格物之“物”亦纳入致思范畴以求究格物致知的底蕴,大大拓展了学人的索解思路
身为文字学家的裘锡圭先生即意识到,“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仅依靠训诂学的一般方法”,而必须 “以先秦时代认识论的发展过程为背景,对古人关于知与物的关系的思想作比较全面的考察
” [ii]遗憾的是, 钱、裘二文对格物的具体诂解,也跟习斋所谓 “汉儒以来 ”及习斋本人一样,带入正经时给人的感觉仍是“似皆未稳 ”
本文试图把思路进一步放大,从包括有 《大学》、《中庸》、《乐记》诸篇在内的《礼记》全书中所反映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与虞、夏、商、周的礼乐文化传统亦“述”亦“作”的基本关系出发,既充分重视“三王之法 ”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特征,又细心体察孔子之道在语境和情怀上的曲折,把《大学》置于传统与现实、现实与理想的紧张关系中作整体上之同情的把握
因此,本文把《大学》之三纲八目(即朱子所谓正经部分)在意义上处理为 “述”与“作”的二层结构: “明明德、亲民、止于第 2页 /共14页至善 ”是对三代圣王为治之实的概括和总结;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 ”则是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对王道政治理念和策略的阐释与重建
“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 [iii]虞、夏、商、周政权传承方式不同(这在当代政治观察家眼中常被认为是判定一种政权性质的标志或标准),但孔子却认为“其义一 ”,意思是它们同属“王道 ”,因为它们都是礼乐以为治而具有正当性:“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殷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