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力度,确保施工环境和周边不被污染和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避免或减少水土流失,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报告的要求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现场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环境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规定要求;施工对土壤、水体、大气及植被未造成污染或破坏,工程峻工后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恢复;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符合施工设计和环保验收要求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成立由指挥长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副指挥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工程部、安质部、各分部作业队和施工班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施工时的环境保护工作
指挥长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指挥部与各分部、各分部与作业班组签定环境保护责任书
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落实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
相关部门根据环境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作业队、作业班组积极配合贯彻落实,保证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
编制实施性工程施工环保、 水保措施,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加强宣传,增强员工对环保、 水保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将环保、水保宣传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安质部负责对环境保护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出合规性评价和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相关文档的管理,积极主动地配合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指导,为竣工验收做准备
按照验收意见,做好问题整改
三、管理制度项目开工前,应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应将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组中应包含减少土地占用、保护基本农田、防止植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