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根本任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元论:①保护人体健康;②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答:①综合性(对象的广泛性、方法的多样性);②技术性(各种技术工艺);③社会性(人与自然);④共同性(全球性的问题)
3、 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的特征答:发展阶段:一、加强国家环境管理;二、完善污染防止立法
完备阶段: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二、制定环境基本法;三、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四、完善环境法体系
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答:必要性:一、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由国家来履行其职能;二、国家环境管理运用的各种手段中,法律手段特别重要;三、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全面保护和整体调整
可能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人类生存环境
5、 生态规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答:一、物物相关
注意对每一种环境要素的保护及各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
“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相生相克
向某一生态系统引进原生态系统没有的物种或人为的消灭某一物种的行为的限制
“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检疫
”三、能流物复
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和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
“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四、负载定额
以产定供,污染物排放量
五、协调稳定
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保护森林、植被等
六、时空有宜
根据地区特点实行区域性原则,地方法规优先原则
6、 可持续发展的含义答:可持续发展是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