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化验室检验不合格结果调查处理的管理标准文件号·2·04·022B原文件号·2·04·022A颁发部门:企管处生效日期分发范围:QC、QA、车间分析组失效日期复印数页码1/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化验室内的检验不合格结果进行复验、重新取样及结果报告的规程,并提供了调查OOS结果和可疑结果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QC对进厂原料、原料药、最终产品、稳定性实验产品或中间体检验不合格结果的调查处理
相关文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版ICHQ7A2000年11月10推荐使用版FDA“GuidanceforIndustryInvestigatingOutofSpecification(OOS)TestResultsforPharmaceuticalProduction”3
1不合格(OutofSpecification,OOS)结果:包括所有可疑的超出标准的指标或可接受限度的结果
2实验室差错(LaboratoryError):因仪器故障和实验室操作相关的差错(如标识错误、计算、称量、稀释等)而产生的差错
3实验室调查(LaboratoryInvestigation):由化验员、管理人员等按照书面的规定确定是否是实验室差错导致不合格结果的步骤方法
4原样(OriginalSample):用于实验室检测目的同一样品(制备原始测定溶液的或第一次所取的样品的相同部分)3
5重新化验(Reanalysis):指对原始样品的制备溶液(如可用)进行的再测定
如对HPLC原溶液重新进样(确定是否进样时产生的气泡影响结果)
编写人签名/日期:部门QC审核人部门QCQA签名/日期批准人签名/日期:部门-题目:实验室检验不合格结果调查处理的管理标准文件号·2·04·022B原文件号·2·04·022A颁发部门:企管处生效日期2004年3月10日分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