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及作用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痕迹、物证等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现场勘查笔录是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线索、 揭露犯罪的依据。也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当事人陈述的有力证据;是公安机关研究案情、确定立案和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立案报告、 破案报告、起诉意见书的依据。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控诉犯罪和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因此,现场勘查笔录直接关系到立案、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场勘查情况。现场勘查笔录与现场照像、现场绘图共同组成完整的“现场记录”,三者缺一不可。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现场勘查笔录由三部分内容组成: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案名+文种”组成。如《王××被杀案现场勘查笔录》。2.现场勘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3.现场勘查的地点。4.参加人姓名、单位、职务等。正文该部分内容是现场勘查笔录写作的重点,要准确、 清楚、 详细地写明犯罪现场的勘查过程及结论。主要写明以下几点:1.基本情况接受报案的时间, 报案人、 被害人的姓名、 住址、所在单位及其所提供的关于发生、发现案件的简要过程。2.现场保护情况到达现场的时间,现场保护否。保护现场人员姓名、职业和住址; 到达现场时间和采取的保护措施, 以及在保护现场过程中发现何可疑现象及问题。如现场在采取保护措施前已受到破坏,应如实写明已破坏的原因和简况。进行勘查时的天气及光线条件。3.现场所在的具体地点、方位和周围环境如现场在某屋内,则应记清所在的市区县、街道、居民区门牌号或楼幢、楼层、单元号数, 现场的左邻右舍毗邻居房屋和四周街巷通向状况等;如现场在野外, 则应记明周围的地形、地物、道路通向等状况。如现场有第一现场、第二现场,则应分别记清上述内容。4.中心现场勘查发现的情况中心现场是犯罪事实反映最充分最集中的地方,记写清楚中心现场的详细勘查情况,有利于分析判断案情、犯罪动机、手段,更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为侦破创造条件。所以中心现场的勘查情况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