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 / 13 一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第一条组织落施1、瓦斯抽放工作由通风科负责,下设专门负责钻孔施工、管路铺设、观察的队组。2、通风科至少配备一名技术员专门从事瓦斯抽放的设计,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二条瓦斯抽放范围凡以通风方式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凡确定为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采煤工作面,未采取抽放措施或抽放系统不完善以前,一律不准投入生产。第三条瓦斯抽放设计编制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 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 设计应该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层赋存条件、 工作面几何参数、地质概况、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等。2、钻孔数量、位置、角度、直径、穿透层位和终孔位置等,以及必要的计算数据。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瓦斯抽放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密钻孔、高负压、大直径、综合抽”的原则。根据抽放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具体确定钻孔间距和初始钻孔位置,永久抽放系统的支、干管选择,应根据瓦斯抽放混合量确定。第四条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1、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科分管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然后报请公司总工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 / 13 已经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设计,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个别钻孔的参数需要修改或调整时,应由矿总工批准。2、矿井新采区的瓦斯抽放系统和管路延长,由矿总工批准;工作面、采区内部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第五条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和验收1、工作面无瓦斯抽放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2、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抽放孔定位、角度必须由抽放队长亲自指挥。钻孔施工进度要班班填写在钻孔施工台帐上。钻孔施工结束后, 应由通风科组织验收,原则规定,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1m,角度误差不得超过± 1° 。3、抽放管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保证质量,做到“平、稳、直、密”。凡是新安装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做气密性试验。千米漏气不高于 3m3/min 。4、抽放管道在进入工作面瓦斯尾巷之前必须设置绝缘隔离段。充当隔离段的绝缘管或其它抽放系统联接软管,其断面必须大于被联接管路的断面的 80%。5、每一抽放工程施工抽放完毕后,必须由矿总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钻孔数、 钻孔布置参数、管路敷设情况、漏气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