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慈溪市农村住房制度改革情况汇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慈溪市农村住房制度改革情况汇报今年以来, 我市把改革农村建房方式、 推动效益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推动新型城市化三大抓手之一( 城中村、 中心城区改造, 片区整合进展,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和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的新举措, 摆上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宁波市下发《关于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后, 市委市政府及时进行仔细学习, 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部署, 结合慈溪实际, 从组织建立、 政策调研、 方案制订、 试点启动等方面开展工作。一、 前阶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 建立组织, 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开展效益型农民集中住区建设工作的领导, 成立了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 分管农业农村和城建的两位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关 23 个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称市集居办) 设在市农办, 并明确了农集居办组织协调、 政策讨论、 方案审核、 工作指导、 情况综合和督查考核等职责。( 二) 开展调研, 制订方案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事关广阔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使这一工程真正成为群众的民心工程, 今年 4 月以来, 由市农办牵头, 会同国土、 规划、 建设、 发改、 财政等部门, 开展了相关政策调研, 共开展专题调研 14 个。包括调整现行农村宅基地政策、 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和储备机制、 土地占补平衡与空间置换办法、 农民集中居住区住宅交易上市机制、 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涉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行政性收费的减免政策、 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化管理办法、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筑设计市场的法律规范化管理措施、 农民集中居住区布点规划和建设标准及技术法律规范、 农民集中居住区扶持政策、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计划审批和验收程序方案、 镇村农民廉租房建设使用试行办法等。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其中调整现行农村宅基地政策中, 重点围绕”四个转变”: 一是农村住房审批方式由原来的分户审批向联户审批转变; 二是农村建房标准由原来的以户为标准向以人均为标准转变; 三是农民建房审批标准由原来的单纯以批建筑占地面积为主向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结合转变; 四是农民建房供地方式以集体土地为主向国有( 行政划拨或国有出让) 和集体用地结合转变。解决跨村建房, 达到向农民集中居住区集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