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国他物我国他物权制度的重新构造的应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中国她物权制度的重新构造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她物权, 是权利人依法对她人所有之物享有的限制性物权, 它与自物权相对应, 二者共同构成了民法中完整的物权体系
她物权制度萌芽于奴隶社会, 形成于罗马法时期, 至近代而趋于完备, 它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 为当今社会中普遍流行的做法--利用她人财产组织生产经营, 最大限度地发挥财产的社会经济效益--提供了法律法律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在她物权制度建设方面的缺位状况开始得到改变, 但仍不理想
今日, 借鉴古今中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 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 重新构造包括用益物权(地上权、 地役权、 永佃权等)和担保物权(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等)在内的中国式她物权体系,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必定要求, 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作者杨立新, 1952 年生, 副教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人员;尹艳, 女, 1969 年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法专业博士讨论生
在市场经济日益进展的当今世界, 各国立法都越来越重视民法中她物权制度的法律调整作用, 而且积极加强她物权的立法建设, 使之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进展的客观要求
中国立法也已经摈弃了将物权归结为单一所有权的传统做法, 初步建立了她物权的体系
笔者认为, 中国现行的她物权制度依旧存在着某些缺陷, 因此有必要在仔细讨论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重新构造
一 根据近、 现代民法观念, 她物权是物权的有机组成部分, 与自物权即所有权相对应, 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