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 第二百六十三条 计划、 立项
公司( 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全资或控股公司) 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的年度房地立开发计划和预测本年度在建工程完成情况, 经公司经理批准后, 报集团公司统一上报国家计划部门, 申报基建计划
对未列入年度市有关部门办理补充计划和立项手续, 关负责跟踪与落实
基建统计报表,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与上报
凡自有土地或合作、 合资、 投标等土地的房地产开发, 均由办公室负责立项报批, 工程部予以配合, 并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讨论
项目的立项, 投资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 含 100 万元) , 由经理批准: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 含 200 万元) , 由总工程师批准: 200 万元以上的, 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凡未按上述规定和审批程序批准的, 不得立项, 不得签定合同或协议
否则, 造成经济损失的, 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 前期开发与规划、 设计
办理用地红线、 征地、 合作或合资的谈判, 联系缴纳地价和市政配套费、 拆迁, 委托测量与勘探、 委托规划与设计( 扩初阶级) 等前期工作及有关报批事项, 均由办公室负责
与此有关的合同( 协议) , 亦由办公室草拟, 按审批权限规定上报审批
规划、 设计
( 1) 建设项目的规划、 设计, 凡公司设计室自己能够承担的均由设计室承担, 设计室承担不了的, 才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
( 2) 委托设计采纳投标方式
规划设计委托前, 办公室要编写设计项目委托书, 经经理批准后, 才正式抽设计单位委托设计
施工图设计阶段, 由工程部负责, 直至完成施工设计及设计交底、 图纸会审
无论是扩初阶段, 还是施工阶段, 未经经理许可, 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