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控股公司环保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员工工作环境,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可持续进展战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污染物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条 安全消防与环保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根据委员会章程开展环保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环保的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公司环保治理计划制定,环保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公司可据工作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控股环保管理部负责控股公司范围内环保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环保规划、环保制度建设和环保学会培训、环保人才梯队建设、监督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保障达标排放、“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组织项目环评与环保验收、推行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等工作
各公司环保主管部门是各公司环保管理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内全面环保管理工作
检测中心须按规定做好有关环保指标的检测工作,为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供及时、准确的检测数据
第六条 控股环保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会议
第七条 控股环保管理部不定期地对各公司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若有异议,须在通知后两日内将不同意见书面反馈控股环保管理部;若无异议,则要仔细讨论落实整改措施,并在措施落实后 2 日内报控股环保管理部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各公司应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环保管理制度,每年分管副总组织制定公司环保治理工作计划,报控股环保管理部备案
第九条 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