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备案确认书(市发改委); 2
控规平面设计图与施工设计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局);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4
建设用地审批(市国土局)、土地征用文件; 5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6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消防审核意见书(公安消防分局防火处建审科); 7
设计图纸审核意见书(省质监局、市建委审图公司); 8
环境影响评价(含预评价)(专家委员会、市环保局开发处); 9
安全评价(含预评价)(专家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1 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计量合格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特处、计量处); 1 1
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支队稽查大队); 1 2
气瓶充装许可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特处); 1 3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市政委燃气热力管理处); 1 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危险化学品办公室); 1 5
工商营业执照(省或市工商局); 1 6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程序及工作 流 程图 否 是 项目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当地《燃气专项规划》提报拟建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根据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根据项目批复意见,确定项目实施主体:1、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 2、采取协议方式确 定 到消防、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委托安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依法需要立项的,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手续 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燃气项目用地手续 燃气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实施主体委托设计的燃气项目进行初步设计评审;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具备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图纸审查
审查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批复,并办理安全和质量报监手续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项目实施主体依据《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