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 设计防火规范 Code of fire protection design for natural gas-fired combined cycle power plant DB 33/1033-2006 2006 杭州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 设计防火规范 Code of fire protection design for natural gas-fired combined cycle power plant DB 33/1033-2006 主编单位: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浙江省建设厅 实施日期:2006 年9 月 1 日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2006 杭州 浙 江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建设发[2006] 205 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二○○五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第二批)》(建科发[2005]233 号),由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电力设计院主编的《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防火规范》,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 DB33/1033-2006,自 2006 年9 月1 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浙江省建设厅 二○○六年八月九日 前 言 为了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污染,浙江省决定利用西气东输、东海油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建设一批燃用天然气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当前针对联合循环电厂消防设计的国家标准尚未颁布,而浙江省内多个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正在设计和建设之中,并正在陆续投产。为此,由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浙江省建设厅在《2005 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第二批)》中予以立项,编制适合于联合循环电厂的防火规范,以作为浙江省天然气发电工程的设计准则以及消防审批、验收的依据。 2005 年 5 月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能源集团组织有关专家,到已投运的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进行了调研。同年 7 月又召集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天然气发电工程消防设计的经验,对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消防设计的有关原则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起草组结合省内天然气发电工程设计和建设的实践,进行了该规范的起草工作。 本规范共分 12 章,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符号、建(构)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