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2014年3月11日目录1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
人员培训制度3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4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5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人员培训制度一、门店营业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