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品外借协议书甲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电话:联系人:乙方:北京艾特菲尔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联系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借用现由甲方所有的美术作品参加艺术北京经典艺术博览会专题展“民国雕塑——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现双方订立以下协议:一、作品内容: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甲方所收藏的作品6件,具体作品内容详见附件一
2、甲方保证所提供作品皆为该作者该时期的原创作品
二、借出期限:1、2011年09月15日至2011年09月19日(含布撤展时间)甲方将作品归还乙方
若逾期不归还作品,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
在借展协议所标明的借展期间,甲方对本作品仍然拥有所有权
三、展品用途:1、甲方藏品出借期间,乙方仅限用于展览、教育、宣传、学术研究等非盈利性质之用途
2、乙方不得擅自将展品转借给第三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图片和文字信息,仅允许乙方在筹备及展览期间宣传使用
乙方保证对展品图片使用除为印制展览场刊、图录、宣传小册子、入场券、邀请函、招贴画(海报)、广告、网站等宣传材料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制出版或挪作他用
乙方应于展览结束后停止使用相关图片和文字信息
乙方在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图片信息时,应注明“图片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提供”4、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包括甲方借出藏品的图录2本
四、布展工作:1、乙方具体负责所有展品布展及撤展等相关工作
2、展览的设计和布置应根据甲乙双方专业人员的意见和要求作适当及安全的陈列
五、交接地点:1、2011年09月15日,乙方委托运输公司至甲方办理作品交接手续,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清点全部参展作品的现状和件数
在《作品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2011年09月19日,乙方委托运输公司至甲方办理归还手续,由甲乙双页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