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认识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心得体会 2015 年 9 月 24 日,在长沙参加了由中国公路协会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与《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宣贯研修班的学习。短暂的两天时间里,主讲贺铭教授通过大量的案例重点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剖析,使我受益良多,以下是我此次学习的一点心得体会。 1 工程建设过程中,处处要“按规矩办事”。 按规矩办事就是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都要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来做,决不能偷工减料,瞎干蛮干。中国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标准、规范,内容全、覆盖面广,但在现实生活中真正规规矩矩做事的人却很少。贺教授分析了近些年国内出现的一些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施工人员违背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做事不讲规矩,最终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2 真正理解何谓“安全第一” 目前,国家对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以后,对相关责任人定罪的原则叫“因果定罪”,即“有了结果找原因,有了原因就治罪”,比如重庆綦江彩虹桥整体垮塌事件处理过程中,有一名副县长,彩虹桥的建设过程她几乎没有参与,在法庭上,法官推断彩虹桥垮塌和之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而专家们认为桥梁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所以没有采取加固措施有关,在专家论证前夕,綦江刚刚组织完一年一度的龙舟赛,桥上观众特别多,当时桥没有出事,这是导致专家论证出现错误的一个诱因,因为影响了专家正常的判断力,此副县长在知道彩虹桥曾经出现过异常响动的情况下没有建议阻止龙舟赛的举行,因此有罪。最后被判了3 年有期徒刑。或许这是个特例,对审批的结果也使存在很多异议,但让我深刻的体会到“千万别出结果”的重要性,也就是所谓的“安全第一”的重要性。 3 安全培训的目的不是讲大道理,而是让他们听明白 贺教授坦言,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都处在管理层的位置,真正在一线进行施工的人员基本都是所谓的“张老板”“王老板”“李老板”等等老板们所带领的施工队伍,他们的工人是整个工程的真正执行者,冲在施工第一线。那么现场工人的施工安全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现场工人的素质普遍不高,对所谓的学习、培训更是非常抵触,如果给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时照本宣科,弄些专业术语,云山雾罩的,那么他们或许听不懂或者根本听不进去,培训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到了工地他们会按照自己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