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政办〔2008〕19号冀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冀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冀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八月六日冀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
1编制目的1
2编制依据1
3适用范围1
4工作原则2启动条件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3
1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3
2减灾办公室(市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职责3
3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4应急准备4
1资金准备4
2物资准备4
3通信和信息准备4
4救灾装备准备4
5人力资源准备4
6社会动员准备4
7宣传、培训和演习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5
1灾害预警预报5
2灾害信息共享5
3灾害信息管理6应急响应6
1Ⅰ级响应6
2Ⅱ级响应6
3Ⅲ级响应6
4信息发布6
5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参照自然灾害响应等级实行应急响应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7
1灾后救助7
2恢复重建8附则8
1名词术语解释8
2奖励与责任8
3预案管理与更新8
4制定与解释部门8
5预案生效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衡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凡在我市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低温冷冻和雪、沙尘暴、高温气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地质灾害,林业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