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工程合同甲方(需方) : 乙方(供方): 贵州安诺盾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诚实信用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就甲方授权乙方成为(项目)监控系统设备及周边设备的供应及安装维护商,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总则:1、本协议包括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各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内容,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共同执行,如本协议中途涉及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达成;2、甲乙双方就与本系统工程有利害关系的内部变更事宜,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及时备案;二、合同标的:1、甲方选用签订乙方提供的与监控系统设备及相应周边设备配件;2、乙方向甲方提供就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服务
三、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织金县凤凰山煤矿;2、工程方式,乙方仅提供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维护、技术指导、产品保修;3、工程建设期限:工作日开工日期 2014 年月日竣工日期 2014 年月日4、合同价款:(涂改无效)款项明细小写金额 (人民币)大写金额 (人民币) ( 含 17%增值税 )工程合同总价款本次合同总价款四、甲方权利义务
:1、委派为甲方主要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设计方案、监控设备型号及技术参数、施工方案、工程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委派(TEL: ) 为现场联系人,辅助工程实施人员,协调内部事物、保障工程顺利进行;2、甲方组织相应的技术人员了解、熟悉整个监控系统工程的原理及正确操作方法;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入场进行监控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创造条件( 比如交通等 )
4、甲方负责提供免费水源、电源等给乙方用于施工用,保障工程如期完工;5、如需对相应建筑结构或者设备管线进行拆改,甲方负责到相应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承相应费用;6、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甲方若要求变更(如:布线、产品、价格等),应向乙方项目总负责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