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内部技术交底会交底时间: 2013 年 6 月 1 日交底地点:交底人(总监理工程师) :记录人:被交底人:安全监理内容一、安全监理的任务安全监理工作是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 完成授权范围内的监管工作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 盲目性和随意性, 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事故隐患,杜绝、控制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监理服务合同》 的规定, 总监办对合同段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理
监理办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理业务工作;(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驻地;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备顾问公司及业主;(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整改;(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审核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6)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布置及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挂牌情况,安全设施不到位,施工机械未通过安全验收不得施工;(7)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监理的内容(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部分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流;(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