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管理通常采用的手段[ 工程类精品文档 ] 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 , 如若有用 , 请打赏支持 , 谢谢 ! 【学员问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管理通常采用的手段?【解答】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以下手段对工程进行管理:(1)书面指示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是以书面形式发出,经常发出的书面指示有以下几种:1)开工通知。2)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其助理的任命通知。监理工程师可以将业主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其助理。监理工程师代表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监理工程助理可由监理工程师任命,亦可由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3)修改进度计划的指令。4)暂时停工与复工的指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施工,则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指示。通常在下列情况下,会造成暂时停工:①为了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其安全;②由于异常的气候条件;③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缺陷。5)停止或恢复支付的指示拒绝支付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停止支付的指令一般包括:停止支付的原因:停止支付的范围;停止支付的开始时间:恢复支付的条件。恢复支付的指示一般包括:对施工单位改进工作的评价;恢复支付的范围;恢复支付的开始时间。6)会议通知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会议通知,也视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文件。7))其他有关规定的指示(2)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与经常性工地会议两种。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在开工前进行,主要目的是检查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条件开工的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发出开工通知。2)经常性工地会议经常性工地会议是在开工以后,按照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时间定期召开。经常性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记录事项、交流信息,对一些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3)专题会议对于技术方面或合同管理方面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和解决。专题会议需要进行详细记录,这些记录只作为变更令的附件,或留档备查。专题会议的结论,监理工程师应按指令性文件发出。(4)邀见承包商当承包商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或合同条件,或违反合同条件进行工程活动时,监理工程师准备对承包商采取制裁之前,一般可先采取邀见的方式向承包商提出警告。(5)监理记录及资料管理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