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育建筑电气设计法律规范完整版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业标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法律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education buildingsJGJ 3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4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7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 行业标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法律规范》的公告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现批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法律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10- ,自 4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4.3.3、5.2.4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法律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0 月 9 日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88 号)的要求,法律规范编制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组经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法律规范。 本法律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校园电气总体设计;4.供配电系统;5.低压配电;6.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常见教学和实验设备配电;8.电气照明;9.防雷与接地;10.校园信息设施系统;11.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12.校园公共安全系统;13.电气设备抗震安全;14.电气节能。 本法律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法律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清华大学建筑设计讨论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设计中心楼,邮政编码:100084)。 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本法律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讨论院 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讨论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讨论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讨论院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讨论院 安徽省安泰科技有限公司5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法泰电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