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化标准煤矿建设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化标准煤矿建设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现代化煤矿建设步伐,提升煤矿科技装备和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促进自治区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化标准煤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 现代化标准煤矿是生产规模化、管理科学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生态环境治理达标的煤矿。第三条 《办法》适用于生产建设规模 60 万吨/年及以上井工煤矿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 300 万吨/年及以上露天煤矿。其它煤矿参照执行。第二章 煤矿地质保障第四条 煤矿应有可靠的资源储量,煤矿生产建设规模与资源储量相匹配。第五条 煤矿应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加强和法律规范煤矿地质工作。煤矿应对地质构造、煤层及其顶底板厚度和岩性、矿井瓦斯(水、气)富集区、地应力集中带等进行精细探测。建立煤层、煤质、储量、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工程地质等完善的地质、测量资料数据库和矿山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各类图件的数字化处理系统,实施地质、测量、水文与其它相关专业图件的一体化管理,实现煤矿地质信息有机集成和资源共享,开展煤矿地质条件量化超前预测与综合评价。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矿井每个采区开采前应查清地质构造、瓦斯等级、涌水量、煤层自然发火期、煤尘爆炸危险性、顶底板岩性、火烧区、老空区分布等开采技术条件,编制采区地质报告,作为采区设计和开采的依据。第三章 煤矿开拓与开采第七条 矿井原则上只设置一套煤炭提升主系统。特大型矿井立井开拓时可设置两套提升主系统。第八条 井工煤矿根据“一矿一井一面”模式建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可建设“一井两面”:1.千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矿井;2.薄、厚煤层配采或高、低硫(灰)煤层配采的;3.薄煤层开采的;4.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保护层开采的;5.急倾斜煤层开采的。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千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矿井,若采纳薄、厚煤层配采时,井下采煤工作面最多不超过三个。第九条 井工煤矿至少设置主井、副井和风井三条井筒。根据通风、安全需要可适量增加副井、风井井筒数量。矿井进风井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