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旅游投诉管理制度1旅游投诉管理制度 一、 旅游投诉概述 1、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制定宗旨和适用范围 1991 年 6 月 1 日国家旅游局发布、 于 1991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投诉规定),是根据中国民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 法规制定的
其制定宗旨是: 保护旅游者、 旅游经营者的佥权益,及时、 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国家声誉
在中国境内旅游活 [被屏蔽广告] 人间四月天最美是江南 全球花样酒店生猛爆料 海港城亚非欧文化明珠 聚焦国内知名企业 动中发生的投诉均适用于该规定
2、 旅游投诉的概念、 条件及投诉范围 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 海外旅行商、 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她人的旅游合法权益,对损害其合法标准的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得出投诉,请求处理的行为
投诉者的投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诉者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有关系的旅游者、 海外旅行商、 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2)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示和事实依据
(3)属于投诉条例规定的投诉范围
投诉者对于下列损害行为,能够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投诉: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和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损害的
(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7)其它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3、 投诉时效 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请示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 60天
投诉时效期间从投诉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有特别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能够长投诉时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