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农业用地标准值计算出的统一土地税率— 12 月 12 日第 ПП-744 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 19 号附件缴款人占标准值的比率*农业商品生产者2
8*在此种情况下, 公益性建筑及楼堂占用的土地采纳 2
0 系数进行评估
备注: 每一户农业用地的标准值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土地资源、 大地测量、 制图及国家登记委员会确定
地方税、 费最高税率— 12 月 12 日第 ПП-744 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 20 号附件序号税、 费种类最高税率1公用事业及社会基础设施进展税净利润的 8%2自然人消费税*: 用于交通工具的汽油、 柴油100 苏姆/升用于交通工具的燃气100 苏姆/千克3个别种类商品零售贸易权费**: 酒精类产品5 个最低工资/月贸易贵金属及宝石制品3
5 个最低工资/月贸易4停车场收费服务费***8 个最低工资/月*上述税率额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全境统一
具体税率额由内阁根据乌兹别克斯坦财政部的提议确定
**部分收费根据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及各州国家政府机关的决议用于补偿与保障收费有关的国家管理机关的支出, 而在塔什干市则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规定的程序用于市政府所属贸易、 服务领域及日用消费品生产局的花销
***部分收费根据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及各州国家政府机关的决议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规定的程序用于补偿与保障收费有关的国家管理机关的支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纳入共和国道路基金的扣款及费率— 12 月 12 日第 ПП-744 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 21 号附件Ⅰ、 强制扣款序号缴款人征税标的占征税标的的税率1根据佣金( 委托) 合同及其它提供中介服务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及组织除增值税之外的佣金额1
02采购、 供销单位除增值税之外的贸易额1
03纳入批发贸易企业协会的共和国专业批发供应站及其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