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嘉陵中学(军粮供应站)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广利府通字〔2011〕号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需对嘉陵中学(军粮供应站)棚户区进行改造建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广元市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广府发〔2011〕24号)有关规定,已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拟定了《嘉陵中学(军粮供应站)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经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现向社会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10月23日
无二、联系人:李宗文,联系电话:3510938
三、来信来函请寄至: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四、电子信箱:249385895@qq
二○一一年九月日无嘉陵中学(军粮供应站)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改善城市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补充规定(暂行)》、《广元市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规定,结合嘉陵中学(军粮供应站)棚户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征收范围:嘉陵中学(军粮供应站)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绿线划定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无等设施
第二条征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