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档案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档案工作是国家各项事业进展的基础,是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和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单位各项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除国家综合档案馆之外的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档案工作的等级评定
二、档案工作等级的划分档案工作等级分为五级,分别为特一级(五星级)、特二级(四星级)、省一级(三星级)、省二级(二星级)、省三级(一星级)
特一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
三、档案工作等级评定标准制定《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标准》)
档案工作等级评定内容分为四类四十五条,第一类为组织管理,第二类为设施设备,第三类为业务建设,第四类为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开发利用,总分 120 分
其中,标“*”的条款(共 20 分)只适用于特一级、特二级的评定
各等级应具备《标准》的相应条件,分值要求为:特一级 110 分以上(含 110 分,其中标“*”条款的评定得分不少于 15 分),特二级 100 分以上(含 100 分,其中标“*”条款的评定得分不少于 10 分),省一级为 90-100 分(含 90 分),省二级为80-90 分(含 80 分),省三级为 70-80 分(含 70 分)
《标准》是档案工作等级评定的考核标准,也是各单位档案业务建设的工作标准和档案工作水平的评定体系
其中省三级是省档案局对各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该等级由各单位对比《标准》自行评定,不需向档案行政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