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及其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经批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应进行验收。第三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应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 省科学技术厅是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第五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各专项计划管理处室负责,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并按各类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项目验收分为重大项目验收、面上项目验收、火炬和星火计划项目验收三种类型,实行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重大项目是指高技术讨论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讨论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部分,以及其它省专项计划中的重点项目。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大项目验收,由厅各专项计划管理处室会进展计划与财务处,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实施;面上项目验收,由厅各专项计划管理处室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火炬、星火计划项目验收,由省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验收后报省科技厅专项计划管理处室备案。第七条 重大项目验收前,省科技厅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具体按《江苏省重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审计暂行规定》执行。第八条 项目验收时必须组建验收专家组,由验收组织部门聘请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已经过技术鉴定的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验收专家组可由管理和经济专家为主组成。面上项目验收,专家人数不少于 5 人;重大项目验收,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 7 人。第三章验收时间、程序与内容第九条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任务完成后的半年内完成。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任务,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应经过项目主管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及技术等原因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