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门市住房建设规划( - )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第三章 规划目标和方针第四章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第五章 政策与策略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七章 附则附表图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和谐江门、 进展江门”和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西岸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 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 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以《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 《江门市国民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门市近期建设规划( ~ ) 》为依据, 根据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 结合本市实际, 进行编制
第三条 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 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 与《江门市近期建设规划( ~ )》共同承担对主城区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 本规划范围为江门市主城区, 即蓬江区、 江海区及新会城区, 面积总计 566 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 至
第五条 在规划期限内,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 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 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 计划, 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六条 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 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 结构基本合理、 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 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进展与经济社会进展相协调, 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七条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 附表以及图件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第八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
1、 居住用地建设现状
底, 江门城市建设用地达到 10630 公顷, 其中居住用地 3498
6 公顷, 占 32
江门中心城区 1746
6 公顷; 新会城区 791
62 公顷; 杜阮镇 343
7 公顷; 棠下镇 310
8 公顷; 荷塘镇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