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滞料与滞成品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 号FNH04共 4 页第 1 页滞 料 与 滞 成 品 管 理 制 度一、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有效推动本公司滞存材料及成品的处理,以达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减少资金积压及管理困扰的目的,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定义(一)滞料 : 凡质量(型式、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已无使用机会,或虽有使用机会但用料极少且存量多而有变质顾虑,或因陈腐、劣化、革新等现状已不适用需专案处理的材料
滞存原因分类代号如下: A. 销售预测偏高致储料过剩(计划生产原料)
B. 订单取消剩余的材料(订单生产)
C. 工程变更所剩余的材料
D. 质量(型式、规格、材料、效能)不合标准
E. 仓储管理不善致陈腐、劣化、变质
F. 用料预算大于实际领用(物料)
G. 请购不当
H. 试验材料
I. 代客加工余料
(二)滞成品: 凡因受质量不合标准、储存不当变质或制妥后遭客户取消、超制等因素影响,以致储存期间超过6个月的成品(次级品超过3个月),需专案处理者
1、 计划生产A. 正常品缴库期间超过6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者
B. 正常品缴库期间虽未超过6个月但有变质者
C. 与正常品同规格因质量或其它特别因素未能出库者
D. 每批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储存期间超过3个月者
2、 订单生产A. 订单遭客户取消超过3个月未能转售或转售未完者
B. 超制者
C. 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3、 其它编 号FNH04共 4 页第 2 页滞 料 与 滞 成 品 管 理 制 度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A. 试制品缴库超过3个月未出库者
B. 销货退回经重整列为次级品者
第三条 遴选滞存处理专人(一) 设适当专业人员,长期专责处理滞存材料及成品,主管亦负责督促及督导工作
(二) 为强化处理机能,以滞存处理专人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