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经费管理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36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的 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 号,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祁财教[2011]1 号),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的通知》(祁教字[2012]50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特作以下要求。 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工作室建设 各镇乡(街道办)教育管理中心分别设立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工作室。各镇乡(街道办)教育管理中心要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和办公设备,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和场地,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基本建设标准: ① 硬件设施方面。办公室/档案室 1 间,环境安全,整洁;木制办公桌椅 2 套;木制三门文件柜 1 组;全钢板保险柜 1 个;钢板防盗门和不锈钢防盗窗。以上由各教管中心自行配备,经费自行解决。 ② 办公设备方面。台式电脑、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凭证装订机、固定资产管理标签打印机各 1 台;用友财务软件 1 套;铁皮档案柜 2 组;制度公示牌 4 块。以上金额约 1.6 万元,由计财股统一配备,加上原已配备的手提电脑,经费由上级解决。 1 设施设备到位后,要求工作室各种办公设备工作正常、保养良好,相关资料分类合理、摆放整齐。 二、关于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工作室,由镇乡(街道办)教育管理中心主任任主任,财务专干任副主任,工作职责是:做好本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的审核,按规定模式建立电子账套和“代理记账”,及时编制、报送财务报表,按规定和时限保管会计原始档案等工作;做好本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信息收集、上报、下传,审核学校预算,统计教育经费,申报月用款计划和下拨备用金等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的工作职责。在学校校长领导下,按文件规定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严格按预算开展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合理合规使用教育经费;学校设立财务报账员(即原来的会计),报账员主要负责原始凭证的初审、收集、报账和本校公用经费(备用金)的管理,并在校内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镇乡(街道办)教管中心由一名副主任兼任出纳,负责教管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开支的报账工作;临时性收费、与上下级财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