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CW-03 1. 目的为施工生产提供适宜、 有效的监视的测量设备, 确保其在有效状态下使用,对检测设备进行合理标识、保管,满足施工生产对监视和测量的要求。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局施工生产范围内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使用和管理控制。3. 引用标准和相关法规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3.4《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1999 年 3 月19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第6 号文。4. 定义或术语4.1 监视和测量设备:指为实现监视检测和测量所使用的监视检测和测量仪器、设备、软件、标准物质及辅助器具等。4.2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视和测量设备) :指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及用于贸易结算、 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的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4.3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视和测量设备):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外的计量器具。5. 职责5.1 财务物资部职责5.1.1 建立全局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掌握全局监视和测量设备配置情况。5.1.2 负责对全局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检定、管理进行监督检查。5.1.3 负责对全局属固定资产的监事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审批。5.2 物资科职责5.2.1 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掌握全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检定与使用分布情况。5.2.2 按各工程项目 (或生产) 的监视和测量要求, 配置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5.2.3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送检工作。5.2.4 对各项目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维护、保管进行监督。5.3 项目部物资部门职责5.3.1 根据项目部施工生产进度和工作安排,按照项目监视和测量设备需用计划,会同物资科组织好监视和测量设备进场工作。5.3.2 对进入本项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证。5.3.3 建立本项目所需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送检工作。5.3.4 对本项目所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临时封存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5.4 检测试验中心负责本部门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送检、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工作。6. 监视测量设备的配置6.1 各项目部生产(质检部门)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制定本项目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计划,由项目部物资部门会同处物资科组织按时按要求配置。6.2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源,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