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市直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为提高市直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广委发〔 XX〕5 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广安府发〔XX〕24 号)、《关于公布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广安府发〔XX〕22 号)精神,制定《市直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一、基本要求依据广安府发〔XX〕 22 号文件确定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即: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相对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使行政审批的重心和实体性职权向窗口转移,变“窗口受理”为“窗口办理”,确保现场办结率不低于 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 99%。二、主要内容(一)行政审批事项多且分散由多个科室承担、年受理行政审批数量多且工作任务重、社会影响度和关注度高的市发改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等 6 个部门单设的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二)行政审批事项较少、工作任务较轻、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处、市环保局、市文体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人防办、市无管处、市贸促会等 15 个部门在相关内设机构挂牌子设置的行政审批科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已有完善的审批场所且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对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要求较高,行政审批工作量大且与行政审批工作关联度较高的其他业务工作环节较多、涉及人员较多的市交警支队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在部门派驻政务服务分中心。(四)自 XX 年起至今尚未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年平均办件数不超过 6 件的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编办)、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档案局、市民宗局、市统计局、市防震减灾办等 15 个部门暂不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工作窗口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该窗口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