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篇一:工作地点必须写进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必须写进劳动合同余晓玲:羊城晚报398更新时间:20XX年09月21日工厂搬迁惹出纠纷“在东莞,企业搬迁很常见,员工不愿随厂搬迁又想要经济补偿金
企业则认为,员工不愿到新厂上班,企业就不该支付这笔经济补偿金,因此引发不少纠纷
”据市劳动局有关人士介绍
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年就曾仲裁了几起这类案件
如东莞市大岭山横纲家具厂整体搬迁至寮步并更名为寮步锐思家具厂,有70名工人不愿意去新厂,并要求厂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而企业方面则称,已为工人准备了进入新厂的一切入职手续以及工卡饭卡等,希望老员工能进入新厂工作
企业没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劳动部门协调无果,这70名工人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与此案类似,东莞东菊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决定将公司并入东莞嘉吉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东菊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的30名工人在和厂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方给予“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6万余元
必备条款增至九项据东莞市劳动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将成为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厂地点搬迁在东莞很常见
有些企业搬迁后,又提供厂车,在原工作地点接送工人到新地点上下班,使工人的生活条件及子女上学不受影响,并且给予工人原厂待遇等
这种情况下,工人则应该服从厂方安排
该人士还表示,如果新旧工作地点相隔很远,企业又不能提供后续服务,工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及出现影响子女读书等问题,经企业和工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则可视为“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必备款项增加到9项,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