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6 页安全管理文书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6 页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减少井下电焊、 气割作业的次数和作业时间, 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确保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焊、气割)作业引发安全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相关规定, 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矿所属井下所有区域已及井口房的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焊、气割)作业,约束对象为矿属及矿建项目部所有井下职工(含劳务工、协作工) 。3 术语和定义4 分工与职责为了规范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减少和缩短电焊、气割作业次数和时间,确保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矿成立电焊、气割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副总师、各科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司,负责日常的检查、管理、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矿通风科(队) ,通风科(队)长兼办公室主任。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原则上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如特殊情况必须在井下电焊、气割的,必须按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式三份,一份送交矿调度室,一份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3 页 共 6 页由施工单位留存,一份现场作业完成签字确认后交通风科(队)备案留存。5.2 各单位每月允许的电焊、气割次数规定如下:矿直属采掘一线队伍和运转队每月不超过3 次,通风队、提升队、胶轮车队和机电队等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 次;矿建施工项目部所属的掘进队伍每月不超3 次,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 次;中煤电气、十处、五处、洗选中心等每月不超过 2 次,一建安装处安装工程期间按照施工工期每月不超过30次,非安装工程期间每月不超过2 次。5.3 为有效控制井下施焊作业,使施工单位从主观上减少施焊次数,将能在地面焊接的工程不在井下焊接,各单位每月电焊、气割总次数超过规定次数后,超出规定的电焊、气割作业按照2000 元/ 次进行处罚,若月底罚款未缴清将由经营科在工资总额中扣除。5.4 电焊、气割作业分电焊和气割两种类型,分别使用不同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严禁混用。若同一地点同时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