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案资料范文分享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 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 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试行) 》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
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1) 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 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 所在单位 ( 部门) 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 团组织推荐( 限共青团员 )
(4) 支委会 ( 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 ) 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
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 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 临时工、轮换工) 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 ( 居住地 ) 党组织的意见
(3) 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 应重视所在单位 ( 部门) 党小组的意见, 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
但必须明确,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