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加工合同碎石加工合同要点甲方承包了公路建设项目,现将其中的碎石加工项目托付给乙方承包,本合同适用于碎石加工的相关的约定,不适用于其他项目的加工。碎石加工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施工地点:二、碎石加工规格、数量工程用碎石按路面用料AC-13 及混凝土用料规格加工石料,具体加工规格及数量依据工地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数据加工,碎石总加工数量约万立方米。三、工程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承包方式单价承包,不调价。五、承包单价在沥青拌合场碎石元/m3 ,浆砌片石元/m3 (不含装车费不含运费)计价,办理采矿手续费(不含土地使用费)人民币元,如经检测因其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用于沥青混凝土掺和使用,则所生产的剩余石屑按其总量的 %计价,(即石屑总量乘以 % 的碎石价格计量)。以上单价内包括片石开采、片石料场至碎石加工场之间的短途拉运、装卸,碎石加工、场内倒运及码方。六、项目工作内容及计量1. 碎石加工单价内,包括料场征用及成品堆放场的相关手续费、机械租金、油料费用、片石的爆破、装卸、拉运、碎石加工、堆方等项工作。2. 碎石的计量:在每月月底按月生产量(收方数量)支付 %的工程款,年底结算时按过磅数量结算,支付到 %,剩余的 % 在结算一年后支付。但最高不超过设计数量。3. 碎石场堆放碎石的场地应硬化,以减少碎石的浪费,其费用已包括在碎石单价内。若场地不硬化所造成的不能使用的碎石不予计量。七、单价构成及说明1.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单价表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工作内容中所列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自检、驻地建设、安装设备、运输设备、 管理保险、利润、费等一切工序全部费用以及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用的支付。2. 加工费用中已包括完成此项目而需支付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补贴、津贴、加班费、医药费、养老金、生活费、劳动保护费、劳务费、住宿费、路途差费、烤火费、福利费等全部费用。3. 乙方用于本合同的各类机械设备的租金、运输、维护、配件、燃油、安装、拆卸、水电等一切费用都包括在单价之中。4. 乙方应事先考察施工现场,对材料的运距及取料的难易程度发生变化而发生费用的变化,甲方将一律不予考虑或做任何的变更。甲方视为乙方已在事先考察现场后认可了工程单价表中标定的单价。5. 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必须符合...